青岛市招考办
凡是2008年上半年办理自考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参加2008年全省司法考试,需要开具学历证明的,请于2008年7月2-3日到市招考办自考处办理相关手续,届时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2张一寸彩照。
青岛市开具08年司法考试自考学历证明通知
ok发布于2008-7-21 9:50:25 分类:自考 评论:(0)个 引用:0 浏览:次
- 上一篇 : 自考考生注意了:政治课程有调整
- 下一篇 : 本硕博参加自考 相符科目可申请免考
- Tags:
- 点击这里获取该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
- 相关文章: